維修技師盧志宏認為仰德大道4死車禍與維修無關,否認有業務過失致死的罪責。(李文正攝)陽明山仰德大道4死車禍,檢察官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信詠工程公司負責人陳美蘭、維修技師盧志宏,士林地院今(11日)開準備程序庭,2人均否認犯罪,認為車輛超重、拆除手煞車、差速器插銷沒有安裝,與車禍無因果關係,死者翁竟期的母親沈滿當庭痛罵:「兒子乖乖停等紅燈,準備要去上班,一條命就結束,還說沒責任。」
檢察官起訴,信詠公司所擁有的水泥壓送車去年7月18日行經仰德大道、新安路口,因傳動軸脫落,導致沒有引擎煞車,加上拆除手煞車、車輛超重3項原因,已經死亡的駕駛阮英貴重力加速度,經測量20.16噸,衝撞對轎車以及停等紅綠燈的機車,造成另外3人死亡。
車輛所有人陳美蘭因未安裝手煞車、車輛超重5噸,維修技師盧志宏則是因維修過程,未安裝保險插銷,導致傳動軸自差速器脫落,導致整起事故,涉犯業務過失致死。
陳美蘭的辯護人稱,檢察官的事故鑑定無拘束力,肇事原因是煞車失靈,傳動軸斷裂,手煞車是停車時使用,行駛中不會使用,拆除並不會導致事故發生,而且超重是水泥車時常發生的情形,並非肇事主因「難道沒有超重,就不會發生事故」,檢察官起訴拆除手煞車、超重與車禍並沒有因果關係。
盧志宏辯護人則聲請重新鑑定,認為差速器在2016年12月7日維修時上方有安全插銷,如果沒有的話,以超重的情形,不可能撐7個月之久,不到1個月就會發生事故,肇禍與維修無關。
死者翁竟期的母親到庭,原本願意給被告2人認罪協商,但法官諭知,由於被告不認罪,案件將移審理庭續行程序,沈滿不滿起身,告訴法官兒子乖乖停在路口等車,就被車撞死,被告還說沒有責任。庭末,2名被告離開時不發一語低頭快跑。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