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鐘1件!國道下抓超速 4小時250件罰單

為了減少車禍死亡案件,東港警分局近日進行交通大執法,進行路檢、交通稽查及測速照相勤務。(潘建志翻攝)

為了減少車禍死亡案件,屏東東港警分局近日進行交通大執法,進行路檢、交通稽查及測速照相勤務。其中國道三號平面道路屏75線崁頂段設立移動式測速器,4小時就取締了250件超速案件,平均1分鐘1件,數量之多令人咋舌;不過50公里速限也引起不少民怨。

東港警分局近期轄內鄉鎮死亡交通事故頻傳,為了減少死亡車禍,這周開始每周選定1鄉鎮,選擇易肇事路段或聯外道路,進行防制交通事故路檢、交通稽查及測速照相勤務。由於崁頂鄉今年已發生3件死亡車禍,便由崁頂開始執行。

警方10日在國道三號平面道路屏75線崁頂段設立移動式測速器,速限50公里,沒想到短短4小時就取締了250件超速,平均1分鐘1件,被取締的機車和汽車數量差不多。

不過民眾抱怨,該路段位於郊區且路況良好,設50公里速限真的太低,有人經過發現警方測速緊急煞車,反而更危險。警方表示,該路段筆直又寬敞,用路人行經屢飆快車,2個月內就發生2件機車騎士因高速行駛,撞上路旁水泥護欄當場死亡的案件,速限有其必要。

該路段屬縣道,主管機關為縣政府工務處,副處長毛子良表示,道路速限由主管機關設定,縣道最高60公里、省道最高70公里。若民眾對速限有疑慮,可向主管機關或警察單位表達,會在每個月舉行的道安會議中提出討論。

(中時)

image_print列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