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自主聯盟下午赴北檢 提告教長潘文忠

台大準校長管中閔當選迄今逾3個月,教育部長潘文忠強勢回應,若查到管赴陸涉嫌不法,將不發布聘書,對此,台大大學自主聯盟對台大校內師生發布「對管教授並未違法赴陸兼課及烏龍學倫案的說明」,強力指出教育部於法無據成立「跨部會諮詢專案小組」來公審,政府可以動用國家機器汙衊學者人格,並藐視大學自治於如此,孰可忍,孰不可忍!

台大自主聯盟今下午將前往台北地檢署,提告教育部長潘文忠及教育部人事處處長陳焜元。

台灣大學自主聯盟《對管教授並未違法赴陸兼課及烏龍學倫案的說明》全文如下:

各位親愛的台大師生同仁:

今年1月5日遴選委員會選出了管中閔教授為校長當選人之後,教育部來了七道公文要求台大釐清疑慮,並宣稱將尊重遴選委員會、學倫會、及校務會議的決議。如今所有會議皆開完,確認管教授當選「並無疑義」、學術倫理並無問題、教育部應儘速依法核聘,但現在政府竟動用北檢傳喚管教授,且組成於法無據之「跨部會諮詢專案小組」來公審。政府可以動用國家機器汙衊學者人格,並藐視大學自治於如此,孰可忍,孰不可忍?

3月24日的校務會議之後,台大請教育部「依法行政,盡速發聘」,但是特定教授與媒體繼以一天一爆之方式誣指管教授在中國大陸違法兼職。義務律師團決定站在爭是非、爭公道的立場,決定採取訴訟策略,期望能夠以訟止謗。我們也對傳聞中所謂兼課一事做了查證,以下為相關事實供大家參考。

1.中研院及台大人事室確認管教授沒有在大陸違法兼職授課或領取薪資,也沒有指導碩博士班學生。

2.陸委會公佈管教授自2005年起13年間共訪問大陸28次,台大人事室並查證皆符合教育部規範,多為3-5天的演講訪問活動,且無常態性的訪問時間,顯然並非授課。

3.台灣出入境審查嚴格,管教授不可能違法出境。據台大人事室查證,在離開行政院公職後一年的管制期間,管教授依法共申請4次赴陸獲准,後來僅3次成行,1次取消。

4.管教授被指在中國地質大學兼職及擔任山東大學縣域發展研究院學術委員等,經查均只曾訪問,並無兼課兼職,而學術委員僅為學術諮詢性質,亦非職務。

5.有關廈門大學招生網頁中列有管教授名字,在台大函詢後,廈大以正式公文回函表示,管教授未曾在廈大擔任教職,未開設專業課程,未擔任碩博士研究生指導教授,亦未領取薪酬。

許多教授在與大陸交流時亦或有此經驗,即在兩岸學術往來熱絡之際,受邀訪問,大陸高校授贈榮譽證書(並非簽名之合約),或將名號放置在網頁上,然此僅為其宣傳手法。管教授向來嚴守分際,在大陸不兼課、不領薪資、不接受正式職位;雖然管教授曾將部分交流較多之姊妹校列入CV中之other affiliations(相關機構),但這絕非實質之兼職或授課。

有關所謂抄襲的烏龍爆料,我們也做了一個 PPT 檔說明,將幾份關鍵文章做了比對;請您參考附件。如果您想知道有關這次遴選過程更多的事實,請參考網路版的懶人包 Q&A ( https://sites.google.com/view/supntu/ ),讓我們一起為台大的未來努力,也請您不吝協助轉達此信給您的同事朋友們。衷心謝謝您!!

(旺報)

image_print列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