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町峨眉停車場槍擊雙屍命案,高院認定冷血殺手陳福祥在鬧區開槍殺人,罪無可逭且再社會化可能性低將他判死,但最高法院認為,高院認定事實與卷證資料不符,且陳是否有再教化可能,須傳喚鑑定人到庭說明,撤銷死刑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這起震驚社會的槍擊命案,起因男子陳威宇經友人介紹,找陳福祥安排買毒品,2015年1月蔡宗育、蔡鎧陽北上與陳福祥見面,隔天3人相約峨眉停車場交易毒品,但陳福祥先後槍殺蔡宗育2人,再騙陳威宇完成交易,拿走440萬後逃亡,後來因上色情網站洩漏行蹤被逮。
北院認為陳雖坦承犯行,但對不相識人卻加以殺害,視人命如草芥,就槍殺蔡宗育部分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殺害蔡鎧陽部分判處死刑,合併執行死刑。
高院開庭時,陳卻辯稱是因蔡宗育用手摸腰部,他誤以為對方要拿槍,於是先下手掏槍殺害,並擔心蔡鎧陽反擊,才慌了手腳開槍加以殺害。
高院認為,陳殺害蔡宗育後,為免事跡敗露又開槍殺死蔡鎧陽滅口,他的行為是兩公約最嚴重的犯行,雖然他當庭向死者家屬道歉,並賠償蔡鎧陽家屬20萬元,但他再教化可能性低,無法預防再犯,將陳判處死刑,但遭最高法院撤銷。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