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紅豆湯下藥 搶劫按摩女判刑5年10月定讞

曾因下藥迷姦按摩女遭判刑12年確定的范姓男子,假釋出獄後,前年他攜帶安眠藥摻入紅豆湯內,在新竹迷昏2名按摩女後搶走現金5萬多元,他辯稱為籌措日本求學女兒的生活費才犯案,求法官輕判,但最高法院不採信,依強盜罪將他判刑5年10月定讞。

判決指出,范男在2016年12月10日晚上先以電話聯絡新竹縣竹北市經營個人工作室的蒲姓女子,他攜帶摻有安眠藥的紅豆湯誘騙蒲女食用後,等蒲女藥效發作昏迷之際,他再強取她的筆記型電腦及現金4萬5千元、手機等財物,隨後逃離現場。

隔年1月28日晚間,范男再以電話聯絡另一名劉姓按摩女,讓劉女吃下紅豆湯,劉女查覺有異打電話向友人求助,范隨即搶走她的現金8000元後奪門而出,劉女向外追出但未能攔阻范男,事後警方據報逮獲范男,清查後發現他涉及多起強盜案。

范男打出悲情牌,稱因須負擔母親及在日本求學女兒的生活費用,經濟拮据而犯案,情堪憫恕求法官減刑輕判,但法官認為他曾迷姦按摩女入獄,又犯下多起強盜案,不足以讓人同情,不予減刑。

歷審認為范男的犯行危害社會治安、惡性非輕,但考量他犯後與蒲女以10萬元達成和解,並當庭向蒲女道歉認錯,將他依強盜罪判刑5年10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范男另因缺錢花用在桃園以同樣手法分別迷昏2名按摩女後,搶走現金共15000元,一審依加重強盜罪將范判刑10年6月,高院考量他坦承犯行、尚有悔意,且與其中一名被害女子達成和解,酌減刑度將他改判10年,案經上訴,目前最高法院審理中。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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