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1000元申報3萬補助 里長涉貪汙罪遭起訴

北市覃姓女里長擔任里長期間,承租一棟老舊的房屋,當作里民活動中心,實際上租金每月1000元,卻向區公所申請3萬元補助,2年下來,詐取公款55萬多元,士林地檢署偵結,依貪汙罪、偽造文書,將她們夫妻兩人起訴。

覃自2015年起到2017年8月31日擔任里長,之後自行辭職,期間與林姓先生委託友人,承租重慶北路一間老舊建物,再用里辦公室的名義承租,每月3萬元租金,並向區公所申請租金補貼,承辦人員看到租賃契約,並未發覺異狀,扣除人員健保的費用後,每月匯入里長的帳戶,讓她支付租金。

覃女坦承犯行,而中間人則獲得換起訴處分,證實只有1000元的租金,覃與先生觸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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