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經營中小企業的蔡姓男子,和女秘書日久生情,發展出婚外情,秘書1年多前自拍裸照送給老闆,蔡男將裸照留在錢包「留念」,蔡妻去年無意間瞄到丈夫藏有裸女照片,揪出這段老闆與女下屬的不倫戀。
聯合報報導,秘書不僅自拍裸照送給蔡男,還和老闆南下出遊3天2夜,同住一間房,蔡妻逮到姦情憤而訴請離婚並求償,桃園地院審理時,蔡男辯稱為了節省住宿費,才與秘書共住一房「什麼都沒有發生」。
至於為何女秘書送裸照,蔡男急撇清關係,直說「不知她的動機」。由於蔡男在東窗事發後和妻子分居,雖無通姦證據,但蔡男與秘書的親暱行為已破壞家庭和諧,桃園地院判准離婚,蔡還須賠償老婆20萬元,也得負擔子女扶養費。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