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案 監察院提再審

監察院昨已向司法院職務法庭就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案提出再審狀,監委方萬富、王美玉今召開記者會提出6大是由及13項疑點。王美玉強調,不論提起再審能否推翻不具性別意識且矛盾的判決,將實踐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公約精神,堅守維護兒少、婦女權益的憲法職責。

方萬富、王美玉今召開「堅守維護婦女權益的憲法職責—監察院對陳鴻斌案提起再審的立場」記者會。王美玉說,陳鴻斌購相機贈助理被再審判決視為「示好」表現,但陳表明非贈與,且助理領獎金後也隨即還給陳,她質疑再審判決何以對此視而不見,還以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說明其行為合法性?

王美玉強調,既然無贈與關係,顯示再審判決有漏未徵酌的證物,而適用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規範也有違誤。

王美玉也說,助理在續聘前答應陳鴻斌外出,但仍和同事討論何以處理,且之後同事還假裝家人打電話確認安全,因此足以證明助理是在違反意願下赴約,助理仍出於擔心對續聘結果不利才未予拒絕。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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