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書記長李中反駁說,臨時會首日因故未召開,第2天再確認第1天的議事日程,再徵求大會同意進行議事日程變更,一切合法。(陳世宗攝)台中市議會民進黨團17日針對市議會召開臨時會,痛批沒有16日超過1/2出席,那來17日的後續會議;國民黨團書記長李中反駁說,臨時會首日因故未召開,第2天再確認第1天的議事日程,再徵求大會同意進行議事日程變更,一切依法行事。
民進黨團總召李天生上午開記者會說,市議會臨時會16日召開時,因程序不完整、連署時效已逾期等違法因素,遭到多數議員拒絕出席背書流會;豈料國民黨團竟刻意錯誤引用《台中市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22條規定,要求將開會門檻調降至1/3以上議員出席,即可繼續開會。
市議員賴佳微、張雅旻、吳敏濟、楊典忠等人指出,本次臨時會議事日程於程序委員會審議時,有程序委員要求發言及表決議事日程,主席不予理會就逕自敲槌,程序合法性已有問題。現在議事日程又未經過大會通過確定,如何能直接進入「第二次」會議?又如何能說17日就是「末次會議」?
國民黨團書記長李中反駁說,依照議會慣例,若由議員連署召開臨時會,在各黨團連署完成後,議長會先召集各政團協商可開會時間,確認後才召開程序委員會以及正式大會。
李中表示,17日1/3出席即可開會完全依照議事規則《台中市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22條》,去年會議民進黨團也於議場內操作過流會方式,讓最後1日只需1/3議員出席即可開會,民進黨不能選擇性遵循慣例與法令,對他有利就說合法、對他不利就說違法。
黃馨慧強調,若民進黨團連一天的專案報告都不讓市長面對,市民將會對民進黨以及林佳龍市長相當失望。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