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NCAA大學籃球弊案不斷,NBA決定把目光放在發展聯盟(G League),首先將球員的年薪從19000~26000美元調升到35000美元(約台幣102萬),於下個球季開始生效。「雙向合約」的球員年薪上限也從27萬美元調升到38.5萬美元(約台幣1130萬)。
這可能會讓領取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美國職棒小聯盟(MiLB)球員非常羨慕,籃球發展聯盟的球季只有5個月(50場比賽),相當於月薪7000美元(約台幣20萬元),足夠球員維持家計了。
NBA老總席爾佛(Adam Silver)不喜歡球員18歲就跑來NBA,他考慮讓發展聯盟做為一個緩衝,讓球員待到至少19歲,因此有必要先解決低薪問題。
籃網控衛林書豪2010年以47萬美元年薪加盟勇士,他當年在發展聯盟打過20場比賽。火箭隊周琦儘管一半時間都待在發展聯盟,不過他簽的是火箭隊4年556萬美元的合約,擁有NBA的底薪保障,下季年薪約161萬美元。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