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學者:南韓勞動時間規定僵化 應學習日本彈性工時制

南韓《中央日報》中文網17日指出,為準備第二次結構改革評估工作,最近南韓各大學都非常繁忙。評估結果排名靠後40%的大學將會被迫減少招生數量,因此參與評估準備的教授和學校職工每日都需要忙碌到凌晨。但是在今年7月每周最多工作52小時的工作時間限制制度實施後,人們將無法連續多日加班工作。加上由於教育服務業被排除在特殊勞動時間行業之外,學校工作人員如果每周工作時間超過52小時,大學校長將會受到刑事處罰。

這是南韓政府決定將每周允許的最長勞動時間從68小時縮短到52小時之後,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之一。南韓政府將26個特殊行業減少到5個,但彈性勞動時間制度依然維持原樣。

漢城大學經濟系教授朴英凡撰文指出,日本在考慮按照西方標準縮短實際勞動時間的同時,在制度設計上比南韓更加靈活、富有彈性。目前日本並未立法限制最長勞動時間。不過,日本4月6日向國會提交的「工作方式改革法案」規定一年加班時間不能超過720小時,月加班時間不能超過100小時(包括休息日加班)。雖然沒有列舉例外行業,但在因為季節性因素或交貨等原因需要集中加班時,與南韓規定一周加班上限的做法相比,可以更加靈活地安排加班時間。日本政府此舉旨在縮短勞動者加班時間、提高勞動者的生活質量和生產效率,同時避免設定統一標準,防止給不同行業的生產效率造成影響。

朴英凡認為,在汽車、鋼鐵、電力、電子等主要行業與日本競爭的南韓企業,可能會因為勞動時間的限制而導致人力資源運用效率較低。本來就只有日本80%的勞動者人均勞動效率可能會進一步下降。而且,一周52小時工作制度實施後,新產品開發人員、需要在一段時間集中工作的信息技術(IT)研發和游戲開發等研發(R&D)人員,也必須如同那些在傳送帶上組裝零部件的工廠勞動人員一樣受到勞動時間的限制。因此,南韓的研究開發競爭力有可能會急劇下滑。

以防彈少年團為代表的韓流產業也可能會大幅萎縮。對於合住生活的練習生和演藝圈新人來說,勞動時間很難固定。在製作條件和運行系統迥異的情況下,演藝圈能否立刻引入歐美的提前製作模式還是一個疑問。藝人們在沒有工作的時候,可以連續休息數周或者數月,很多藝人和演藝圈從業者很有可能從此成為限期勞動者或者自營業者。

朴英凡指出,南韓現行的彈性工作時間制度僅僅以「兩周或三個月」為單位,彈性非常有限。雇傭勞動部部長應早日儘快制定出修正法附則要求在2022年前討論的擴大彈性工作時間制度的方案。擴大彈性工作時間制度並不會導致勞動者的實際勞動時間增加。比如德國一年的法定勞動時間比南韓短800小時,其他各發達國家也都在靈活應用彈性工作制度。德國僅規定了六個月或24周的上班時間,並允許在勞資達成協議的前提下以年為單位確定彈性工作時間。素有「勞動者天堂」之稱的法國以及瑞典、奧地利、美國等國家都是以年為單位制定彈性工作時間。

南韓將每周加班時間的上限規定為12小時,但相比之下,很多國家都沒有規定加班時間上限,或允許勞資自主協調加班時間。美國和新加坡都沒有對加班時間作出任何規定,英國允許在勞動者本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一周最多加班14小時。

即使在每周法定勞動時間只有35小時的法國,也有允許不同行業和企業經過集體協議制定加班方案的例外條款。從去年9月開始,法國總職工數量不滿50人的企業,可以不經工會程序直接與企業內部的勞動者代表或勞動者個人(總職工數量不滿20人)協商,自主制定勞動時間。

南韓的修正法規定,在2022年末之前,特別加班規定可以適用於職工數量不足30人的工廠。但實際上,當局應當根據不同行業特點,進一步擴大特殊情況下加班的適用規模。

朴英凡認為,最終,南韓應當推動工作方式轉變成以職務為中心,引導工資系統從以考勤為主轉變為以提高工作效率為主,改變當前的職務工資和績效工資的評估系統。只有這樣,縮短勞動時間導致的工資水平變化,才不會引起企業競爭力下降或勞動者就業崗位減少等負面後果。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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