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澆花起爭執持棍棒打死人 賠500萬判刑3年半

苗栗縣蘇姓男子在通霄鎮一工地擔任園藝工作,因澆花忘關水問題與吳姓同事起爭執,竟憤而持木棍毆打對方頭部,送醫2天後仍不治。檢方偵辦期間,蘇男賠償500萬元與被害人家屬和解,苗栗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3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蘇男與吳姓被害人在同一工地工作,分別擔任園藝、種菜工作,兩人原本無衝突,但在去年10月間蘇男稱澆花時忘記關水

找上吳男幫忙,沒想到吳男匆匆忙忙趕回工地發現水龍頭是關好狀態,質疑蘇男是故意找麻煩。

數日後,吳男與友人共4人在工地門口烤肉,恰巧碰到蘇男,吳男立即就澆花一事質問蘇男

。沒想到蘇男不解釋,還故意挑釁說一句:「去問你老婆就知道了!」隨即掉頭離去,吳男咒罵一句「六字經」髒話,惹惱蘇男。

蘇男又折返,順手拿起一根木棍朝吳男左大腿打過去,吳男倒地欲起身,其他人也上前勸架,蘇男又猛朝其頭部打過去,直到發現吳男頭部流血、傷勢嚴重,蘇男嚇得叫旁人趕快叫救護車,自己又衝進去工地休息室,告知吳妻

:「妳老公被我打傷了!」並留在現場等待警方自首。

吳男被送醫後,因傷勢嚴重,2天後不治。檢方偵辦期間,蘇男賠償500萬元與被害人家屬和解。

苗栗地院審理後,法官審酌蘇男與被害人平時並無糾紛,竟因細故即持木棍毆打被害人,致被害人受有前揭傷害,終至死亡,造成被害人喪失寶貴性命,使其家屬天人永隔,其父親白髮人送黑髮人,心理創傷至鉅;考量其無前科、犯後自首等,依傷害致死罪判3年6月徒刑。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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