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印尼對台籍「大鮪13號」漁船兩度登船檢查及後續,外交部今表示,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司長陳文儀今(18日)日上午召見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IETO)代表羅伯特(Representative Mr. Robert James Bintaryo),就印尼政府本年迄今已7度對我國籍漁船實施登檢(或要求入港檢查),且似有執法過當情事等表達「嚴正抗議」。
外交部強調,雖能理解印尼政府加強海上巡邏打擊毒品走私之政策,惟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領海「無害通過」,及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過境通行」之相關規定,在未有確切事證證明我漁船涉及不法前,印尼政府妨礙其等通過(行),草率對我船實施登檢扣留,已違反國際慣例,亦嚴重干擾國際航行自由。
外交部說,此類過度執法已造成我漁民恐懼與反彈,外交部前此已多次向印尼政府嚴正反映,並要求印方儘速向我方提出相關說明。羅伯特允將立即呈報印尼政府。
外交部表示,再次向印尼強調,共同打擊跨國毒品為國際社會共識,惟保護我廣大漁民權益亦為台印尼雙邊重要議題,建議印尼政府參考我與日本、菲律賓等國洽訂漁業相關協定之成功案例,研議與我建立雙邊海域執法對話機制,交換相關情資,建立相互通報程序及聯合執法共識,除可避免類似爭端一再發生外,並有助進一步提升雙邊實質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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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