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手頭子2月詐領1800萬 被依170個詐欺罪重判10年

29歲男子廖俊傑,參與「假檢警」詐騙集團,擔任取款「車手頭」,指揮車手領款及彙整贓款上交,短短兩個多月參與犯下170案,領取詐騙不法所得1879萬多元,案經最高法院審結,19日駁回廖的上訴,依170個加重詐欺罪,判廖應執行10年有期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匿稱「泛舟哥」的廖俊傑,明知郭凱鎰為首,與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西哥」、任培榕、莊煥達、黃政文、楊嘉仁、王聖傑、方羿蓁及其他不詳成員共組詐欺集團,並在「微信」通訊軟體設立名為「十香軟精散」及「老爺辦公室」的群組進行詐欺分工。

警方查緝魏姓男子3人等車手集團,在車內起獲549張千元大鈔約54.9萬、存簿、金融卡等贓證物,員警當場數算「成果」人贓俱獲。(張妍溱翻攝)

廖加入後,負責蒐集人頭帳戶供詐欺集團機房使用,及指示黃政文、楊嘉仁、王聖傑等「車手」,負責提領贓款、彙整詐欺所得款項以轉交詐欺集團上手等工作。2015年10月至12月間,這個詐欺集團先後以假檢警等詐騙手法,詐騙170位被害人,再由「車手頭」廖俊傑指示「車手」提領贓款彙整後,再轉交上手,他可取得詐騙所得款項百分之2的報酬。

一審以廖正值青年,卻不思正途賺取所需,貪圖不法利益參與詐欺集團,負責指揮車手領款及彙整贓款上交,將他依170個加重詐欺罪判刑,合併執行10年徒刑,廖不服上訴被駁回,再上訴三審,19日為最高法院判決駁回,全案確定。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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