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部落民宿建管法令 蘭嶼半穴居可合法登記民宿

蘭嶼半穴居或排灣族石板屋等傳統建築,因為周邊地形具有高低落差,建築體變成地下樓層,難以符合相關法規規定而成為非法民宿,原民會今日表示,已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協調,讓這些傳統建築得以合法登記民宿,並已於去年11月14日發布施行。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今日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他強調,行政院去年8月核定的「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4年計畫」,總經費計27億1040萬元,未來透過該計畫的執行,將可結合區域及族群文化特色與原住民族知識發展創意經濟,創造更有利於原住民族產經環境。

此外,夷將.拔路兒指出,已與交通部觀光局、內政部營建署協調,就原住民身分及土地符合一定條件者,將《民宿管理辦法》須檢附建築執照的規定,修正為得以「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文件」及「合格之簡易消防安全設備配置平面圖」,取代建照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文件。

夷將.拔路兒說,蘭嶼半穴屋或排灣族石板屋等傳統建築,以地下空間作為起居室,未來也可依法登記民宿,交通部已於去年11月14日發布施行。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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