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準會與華南金控達成合意令 未罰款

美國聯準會今天發佈新聞稿指出,聯準會與台灣的華南金控,以及華南銀行紐約分行已達成合意令。華南金控和華南銀行紐約分行同意在10天到60天內提出多項書面改善報告和執行計劃。

合意令指出,美國紐約聯邦儲備銀行和紐約金融服務署(NYDFS)於去年6月30日發現,華南銀行紐約分行在洗錢防制方面的風險管理與執行上有缺失。台灣兆豐金控因同樣的缺失遭美重罰1.8億美金。

華南金控暨銀行董事長吳當傑去年9月底曾專程赴美進行溝通,合意令要求華南金控和華南銀行紐約分行,獨立監控銀行合規程序,落實有效反洗錢程序,未處以巨額罰款。兆豐金控遭巨額罰款前,也簽署過合意令。

在美國訴訟中,法院會准許涉訟當事人以合意方式終止訴訟,以收快速解決爭端及節省社會司法資源之效。美國法院會根據當事人的相關和解文件,頒布對於當事人間有強制執行力之合意令(consent order),並提供後續強制執行之相關救濟管道。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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