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繳33萬罰金 女騙子偽造收據矇繳款結果更慘

34歲柳姓女子,因沒錢繳33萬5000元罰金,竟偽刻台銀職員印章蓋在繳費收據,騙北檢執行科繳清罰金,另找徵信社調查男友卻不付錢,以旅遊、投資優惠詐騙4人8萬多元,並騙走民眾帳戶行騙,導致民眾帳戶遭列警示帳戶。台北地檢署23日依偽造文書、詐欺6罪起訴柳女。

起訴書指出,柳女被控以投資日幣、賣手機等方式,詐騙3人共7萬2500元,被判刑1年,可易科罰金,但柳因無力繳納罰金,竟於去年4月偽刻台銀萬華分行職員印章,同年5月到北檢執行科繳罰金時,將印章蓋用於繳款收據上,佯裝已向台銀繳清分期罰金33萬5000元,事後執行科人員與台銀對帳後,發現印章係偽造。

另去年2月柳佯稱友人在銀行上班,有投資獲利機會,騙走民眾6萬元;5月間柳委請徵信社調查男女行蹤,約定付9萬元費用,結果徵信社派人調查柳女男友56個小時後,才發現柳女款項根本未入帳。

此外,去年10月,柳佯稱介紹投資,騙走民眾6500元及帳戶帳號,之後柳多次以款項誤匯,要求民眾代為提領款項,造成民眾帳戶遭列警示帳戶;去年9月柳上網得知有人有出國旅遊需要,佯裝認識旅行社高層,可獲優惠團費,要求給付2萬元,但經民眾查詢後查覺有異,未付款項。

北檢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詐欺得利、詐欺取財未遂等6罪起訴柳女,並請法院分論併罰。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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