喑啞偷車賊2度犯案 栽在同名員警手上

警方於李男住處起出竊得之機車鑰匙及該車之車牌1面、後照鏡2支。(馮惠宜翻攝)
李男知道自己難逃法網,在紙上寫下「我承認了」向警方坦承犯罪。(馮惠宜翻攝)
李男認罪後帶警方至住家600公尺外尋獲該部失竊之機車。(馮惠宜翻攝)

台中市1名41歲男子於去年12月才遭警方查獲機車竊盜案,卻仍不知悔改,4月6日下午行經東區復興路段見到機車鑰匙未拔,又起了貪念將機車騎走,經失主報警,警方調閱並過濾監視器後,一眼認出竊嫌身分,並於4月10日晚間至其住處外埋伏等候,竊嫌見到警方找上門原想矢口否認,當警方拿出監視器照片他自知無法脫罪,只能俯首認罪,再度栽在同1名警員手上。

台中市1名萬姓女子4月5日晚間欲搭火車返鄉,將機車停放於復興路四段超商前,卻因忘記拔取機車鑰匙,4月9日下午回來發現機車遭竊報警處理。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立德派出所員警受理報案後,積極調閱周邊監視器追查比對,發現機車於4月6日下午14時遭竊嫌騎走,而該名竊嫌正是去年12月以相同手法竊取機車曾遭警方查獲之喑啞人士李姓男子。

警方備整資料於10日晚上至李男住處外埋伏,待李男返家之際上前表明來意,李男起先矢口否認,經警方出示李男騎乘贓車之畫面,並比對其身上之特徵,讓李男知道自己難逃法網,在紙上寫下「我承認了」向警方坦承犯罪。

警方於李男住處起出竊得之機車鑰匙及該車之車牌1面、後照鏡2支,並由李男帶同警方至住家600公尺外尋獲該部失竊之機車,全案依竊盜罪將李男函送法辦。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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