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你朋友玩一下 惡男強拆情侶硬上陌生女?

太離譜了!雲林一名男子在超商前,拿著一把菜刀亂舞,指著一對不認識的男女嗆說「借你的女人玩玩」,隨即將其中的女子押往附近的高架橋下空地性侵得逞,案發後被害人報警將惡狼送法辦。

不過全案送到法院審理,卻出現大翻案的判決,涉案人一審獲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院法官認為涉案人持有菜刀雖有嫌疑,但被控持刀脅迫、毆打等情節有諸多瑕疵,且被害女子的證詞多次變換,因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判決書指出,檢方指控,被告男子晚間騎車到雲林某超商,拿著菜刀指向在外喝酒的一名男子說「要借你朋友玩一下」,隨後將旁邊的年輕女孩載到高架橋下,硬上得逞。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警訊時,被害人說,因擔心許男會拿菜刀對他不利,便任由對方將她的衣物脫去,在戶外發生被對方無套硬上1次,後因有路人經過,她才趁機逃跑,到附近的派出所報案;此外,她也宣稱不認識許男。

被指性侵的男子到案辯稱,他說「人借我一下」時沒有亮刀,且詢問該女是否要做愛時,對方立即答應還自己脫衣服,還直接就在地上啪啪起來。

而且他在嘿咻後,他發現衣服內的錢不見後,詢問女子有沒有偷錢,對方直接否認他才打了女生一巴掌,這時該女這才大喊被強暴,她也因此嚇得騎車逃跑。

法官指出,小美指控許男以手指、陰莖等性侵,造成下體流血,但驗傷診斷書卻沒有記載流血的情況,且小美的衣物沒有破損痕跡,只有些許背部髒汙,物證無法證明小美指控被施暴強制性交;另外,小美的診斷書上紀載遭「兒子的朋友性侵」,因此認定兩人本就相識。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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