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國會打算將成年降為18歲 卻提高女性結婚年齡下限

日本眾議院全體會議於24日開始審議《民法》修正案,包括將成年定義從20歲調降為18歲,但反而將女性結婚年齡下限調升為18歲,若通過將是日本自明治天皇以來首次修改成人年齡法律定義,日本政府力爭在2022年4月1日施行新法。

日本共同社24日報導指出,日本法相上川陽子在回答自民黨議員大塚拓的質詢時表示:「鑒於選舉權年齡已改為18歲以上等社會經濟狀況的變化,將對成人年齡進行下調」,並稱:「力圖完善對年輕人自立的支援」。

此外日本政府認為結婚年齡沒有合理理由區分男女,加之16、17歲結婚的女性也較少,日本厚生勞動省的資料顯示,2015年,在63萬名登記結婚的女性中,只有0.2%的人年齡為16歲和17歲。 因此日本政府決定將原本結婚年齡下限男性18歲、女性16歲統一為不分性別都是18歲。由於與新的成人年齡法律定義相同,《民法》條文中未成年人結婚需得到父母同意的內容將被刪除。

伴隨成人年齡的變更將被修改的法律共有22部。不過因擔憂健康受損和賭博成癮,除了飲酒、吸煙之外,賽馬、自行車競賽等公營博彩業也將維持未滿20歲禁止的規定。

然而值得省思的是,一方面主張在教育普及、資訊取得更容易且更不用花錢之下,如今的青年比過去更早熟更有判斷力,所以將成年的定義由20歲調降為18歲,另一方面卻認為16歲到18歲的女性沒有辦法像過去的同齡女性一樣有自主權,自己決定是否要結婚,剝奪了其選擇權,邏輯上恐有矛盾之處。

畢竟日本過往的規定是16到20歲的女性,以及18到20歲的日本男性,這些未成年者可結婚,但需要父母同意,所以結婚年齡本來就不一定需要跟成年定義一樣,如果認為男女結婚年齡下限不同不妥,為何不能都改成16歲?而且這樣的不同,並非歧視女性,而是賦予16到18歲女性享有同年男性沒有的權利,反而是男性被歧視。

主張這樣修改是幫助、有益女性,只能有一種理由,是即過往16到18歲女性有可能被強迫結婚,因此要避免。然而日本的女權有低到多數青少女會被迫結婚?若無法舉證,則如此修法理由恐嫌薄弱。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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