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鶯救子》孫案為何想放棄預審?

按照賓州上達比警長奇伍德的說法,孫案原本備受矚目的預審過程在辯方考量下可能決定放棄,並且將於開庭時宣布。因為當地缺乏視訊設備,所以孫安佐本人會出庭,在法官前確認他了解他所放棄的權利。

必須強調的是到底要不要放棄預審過程不是一個很容易以及簡單的決定。

預審雖然只是一個法官過濾案件的程序,但是通常被認為是一個小公審。在預審庭中主要是檢方必須向法官證明案件有足夠的證據,除了展示物證之外,還可以傳喚相關證人(包括逮捕孫安佐的警員)。因此辯方可以從檢方在預審中展示出來的各種相關證據來一窺辦案的走向以及策略。另外,辯方也可以利用這個機會來對出庭證人做交叉質詢。因此一般來說,如果被告有自信自己是清白的,不會放棄這個程序。

那麼孫安佐為什麼可能會選擇放棄?

第一,孫案被警方搜到的物證相當多,檢方要說服法官這是一個有足夠證據可以成立的案子並不難。

第二,放棄預審就不用傳喚相關證人,也就沒有「證詞」。因為當庭證詞有可能對被告不利。

第三,孫安佐被移民海關署下了拘提令,被迫選擇不交保。人在獄中的狀況下,應會極力爭取早日出獄。那麼一個做法就是用放棄預審來交換比較輕的刑責。也就是所謂的認罪協商。

第四,放棄預審可以避免日後增加新的罪名。目前二項都是一級輕罪。以後在州的層次,就算有新發現,不能增加新罪名。

另外選擇放棄預審程序附帶好處是可以避開媒體的注目,減低過度渲染。

最後,美國各州有針對第一次犯案者提供所謂的ARD (Accelerated Rehabilitative Disposition) 這是給初犯案者一個改過自新的方案。通常這會以放棄預審為前提。在完成所有規定項目後可以不留下犯罪紀錄,也就是未來不會有前科。但是通常這是當初犯者的罪行屬於比較輕的範圍,譬如說酒駕偷竊等。意圖恐攻的恐怖威脅被認為茲事體大,按照奇伍德說法,檢方若同意給孫安佐ARD,是不公平的做法。

必須強調的是,目前孫安佐的辯護律師都沒有接受台灣媒體的訪問,因此真正背後放棄預審程序的原因沒有人知道。

但是 ,在考量所有的因素之後,連奇伍德都説,如果被告選擇放棄預審,不失為聰明的作法。

(中時電子報)

image_print列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