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峽派出所長涉收賄獲判無罪 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前三峽派出所所長吳崇傑、員警尤景鋒被控在2007年收取2萬元後,對承作台北大學某工地工程的土石方業者「放水」,不取締車輛違規超載,高院更一審以證據不足由將吳、尤判處無罪,但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沒有參酌證人證言及不利證據,撤銷無罪判決發回更審。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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