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圓山水神社石狛犬 檢察官起訴建請法院判刑入監

北市士林區圓山水神社去年8月遭人噴漆破壞,路旁的古蹟石狛犬遭竊,警方根據現場留下的紙條逮捕一名46歲張修嘉,他辯稱是言論自由,但檢察官認為張恣意破壞古蹟,不尊重歷史文化,且犯後態度不佳,請法官不要宣告緩刑,判決不得易科罰金的刑度,讓張男入監服刑。

中華統一促進黨捍衛對成員張修嘉去年8月13晚上拿油漆朝圓山水神社主殿4根柱子潑灑,塗鴉「奪台殺民一百萬、侵華虐殺數千萬、日寇倭奴狗畜生、皇民賤種三腳仔」隨即逃逸,另外,路邊的2尊石狛犬,1隻消失不見,1隻跌落地面破損,但張否認,還説「不會那麼笨、沒動石狛犬」。

起訴書提到圓山水神社是台北市政府2004年公告為直轄市定古蹟,目前有自來水事業管理處管理、維護,主要是為了祭祀水神,祈求草山水道營運順利,同時撫慰殉職工程人員亡魂,範圍包括石碑、石狛犬等,都是具有文化歷史價值的古蹟。

張男在主殿紅色的柱子塗抹仇恨性謾罵自文字,導神社肅穆莊嚴的外觀毀損,必須要重新塗上油漆才能回復原狀,以達毀壞不堪使用。另外,張否認偷竊石狛犬,經檢察官調查並沒有證據顯示他有犯案,予以不起訴處分。

張辯稱,使用水泥漆用水就能清洗,內容則是言論自由範圍。檢察官認為,乾燥後以清水仍無法去除,且毀損古蹟也經逾越必要限度,若任何人都打著言論自由的名義,在文化古蹟上恣意破壞,將會使維護藝術資產的精神蕩然無存,且張回答檢察官問話時,都以「忘記了」、「我又不是沒知識」,態度極為不佳,依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起訴,建請法官判決不得易科罰金之刑。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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