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幼開始招生 6類優先招收

107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招生即將開始!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幼兒」、「原住民幼兒」、「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等6類幼兒,列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公立幼兒園優先入園招收對象。

教育部提醒,家有符合優先入園資格子女的家長,在報名公立幼兒園之前,可以先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洽詢招生資訊,並依照各地方政府的規定,先行辦理身分認定作業。此外,各地方政府除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的規定外,會再依據各地區供應量及就學需求,因地制宜訂定其他可優先就讀公立幼兒園的對象。因此,教育部呼籲家有適齡幼兒的家長,近期多留意所在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布的公立幼兒園招生規定辦理報名。

為減輕經濟弱勢家庭的負擔,教育部辦理「5歲幼兒免學費就學補助」,補助就學當學年度滿5足歲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新台幣50萬元以下家庭的幼兒,可以免費就讀公立幼兒園;家戶年所得逾50萬元至70萬元以下家庭,除免學費補助外,一學期最高再補助6千元。2歲以上至未滿5歲中低收入戶的幼兒,每學期也有6千元就學補助。另為使家長安心就業,教育部鼓勵公立幼兒園積極辦理課後留園,凡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專案核准屬經濟情況特殊且有必要協助的家庭幼兒可以免費參加該項服務。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布的107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優先入園及招生資訊,可到全國教保資訊網查詢,或打電話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詢問。

(旺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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