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問神佛解厄 舔胸猥褻女子判囚3年半

高雄市張姓男子前年身穿袈裟在義大醫院走廊化緣,看到一名精神異常女子獨自哭泣,竟以要帶她去問神佛為藉口,將她帶回住處舔胸猥褻,被逮後還辯稱為了「安慰」她才舔胸,最高法院痛斥張男身為出家人不知潔身自持,將他判囚3年6月確定。

長期有幻聽、妄想、憂鬱症、重鬱症的被害女子,在2016年4月12日下午1點多,獨自一人騎乘腳踏車到義大醫院,她當時一直哭泣且無法正常行走,張男上前關心,她告知張男有一個聲音要求她前來醫院生產,張男見她明顯未懷孕查覺對方精神異常。

張男以前去問神佛為藉口,邀約被害女子到他的住處,她當時身體虛弱且為幻聽所苦,徬徨無助下,巧遇身穿袈裟在醫大醫院外化緣的張男,她見對方為和尚,認為他應心懷慈悲而信任他可幫其解決問題,於是跟隨張男返回其住處。

張男騎機車搭載被害女子回住處後,強行撫摸她的身體及舔胸,並想要用手摸她的下體,她夾住雙腿阻擋及以手推阻,張男才作罷停止猥褻,被害女子脫身後立即報警提告,並到醫院採證,檢方偵結後將張男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張男否認犯行,辯稱因被害女子躺在床上不起來,他彎腰拉她才不小心舔到她的胸部,還說「只有舔幾秒鐘而已」,且是為了安慰她。

歷審認定張男罪證明確,並斥責他身為出家人,不知潔身自持,明知被害人為精神障礙之人,卻仍違反其意願加以猥褻,審酌他的犯後態度及其他一切情狀,將張男判刑3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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