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嵐與前東家台灣太陽娛樂自2017年為合約對簿公堂,台北地院27日判決駁回太陽娛樂請求,全案仍可上訴。太陽娛樂事後也發表聲明,表示對於判決結果深感遺憾,強調「為爭取合約正義及維護商譽繼續努力」,但未收到判決書,不知法庭駁回什麼內容,一定會再上訴。
對於判決結果,溫嵐經紀人則低調回應:「給予嵐圖公司正義的維護,官司問題一切交給律師處理,尊重法院判決。」表示雙方合約在105年11月29日就已經結束,目前溫嵐都是正常出席活動,也正在配合公司計畫進行健身、舞蹈、歌唱等訓練,繼續為新唱片努力。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