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家長向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投訴,校園用電有備載容量限制,但因為辦活動導致單一月份用電量爆增,超過與台電固定契約用量被罰,經統計去年北市有162校總共被罰2000萬,若要調高契約容量,還要收取超高額手續費,許淑華痛批台電搶錢,市府竟坐視不管、擺爛;北市教育局長曾燦金回應,會先盤點學校的用電容量、做法,並與台電協調,召開專案會議提出具體方案,一個月內回覆。
北市不少學校自行募款購置冷氣,許淑華表示,學校夏日用電量需求相對較高,冷氣設備、冷氣卡都要家長自掏腰包負擔,有家長向她陳情,學校辦理6月畢業典禮、9月開學典禮等活動,結果導致單電量激增,超出與台電的固定契約用量被罰。
許淑華以松山區民生國小為例,每年6月畢業典禮活動瞬間用電量暴增,單月就被台電罰了近10萬元,調閱資料發現,北市去年國中小、高中校園因用電超過契約容量,共有162所學笑遭台電開罰,總金額高達2000萬。
她指出,遭罰金額最高為仁愛國小56萬元,第二名是陽明高中因畢業典禮與開學季用電量大增遭罰54萬元,第三名幸安國小因辦理教師甄試等活動用電超標遭罰51萬元。
此外,許淑華說,學校向台電申請調高契約用量,卻要多繳「路線補助費」,一瓩要多付1759元,松山國小就因此多付17萬,台電這樣不合理契約備載容量限制、高額線路補助費,教育局不該無所作為,應該積極與台電談判,避免超約罰款轉嫁家長。
教育局對此強調,學校夏季用電超出契約容量,台電加收超約附加費並非屬罰款,部分學校在夏季期間,因天氣炎熱或對於臨時性活動,短期需額外增加用電,會開放學校申請臨時電,暫時提高契約容量,可有效避免超約用電。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