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邊人日夜輕喚小三名 人妻忍14年崩潰休夫

台北已婚黃姓男子16年前與同事A女發生婚外情,分手後仍念念不忘,日夜在正宮面前輕喚小三芳名,甚至不忌諱說「A女是我追尋的愛」,黃妻忍無可忍,憤而訴請離婚,一審敗訴,二審逆轉休夫成功。

據判決書,黃男與妻子結婚20餘年,兩名子女均已成年,黃男2002年與同事A女發生婚外情,雙方雖早在14年前分手,但黃男始終惦記A女,黃妻指控,丈夫平日洗澡、看電視、開車、打掃時常會不經意提到A女的名字,還說這是他「追尋的愛」。

黃妻壓力大到無法成眠,最後索性與丈夫分居,豈料黃男絕情使出殺手鐧,更換住家門鎖,黃妻萬念俱灰決心訴請離婚。一審時黃男否認外遇,反控妻子「嫌貧愛富」,由於黃妻無法舉證丈夫出軌,且A女後來離世,不會影響夫妻感情,故未判准離婚。

高等法院日前開庭,黃男兒子作證,爸爸曾稱同事A女對他很好,很珍惜這個朋友,所以一直放在心上,有說過A女是他「心靈慰藉」等語,女兒也作證,爸爸當著她面前辱罵媽媽是「爛貨」。高院審理黃男不顧元配感受,多次傾訴對A女的愛慕之情,破壞夫妻間婚姻之互信基礎,判准離婚,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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