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立德擅發個人聲明 台大遴委批:很不恰當

教育部政務次長、同時是教育部派選的台大遴選委員姚立德,28日早上發「個人聲明」給媒體。有台大遴委私下表示很不恰當,姚立德不該擅用教育部的發聲管道;且遴委會是多數決,姚立德應該尊重最後決定。另外目前台大校內正在整合意見,看是要用遴委會、台大代理校長或管中閔的身分依法因應。

由於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21位委員中,有3席官派代表,其中更包括現任教育部次長姚立德,也引起外界揣測,指教育部自己駁回自己的決定。姚立德28早上發出聲明,強調自己是獨立行使選舉權。

姚立德表示,在遴選過程中,3位教部推薦的委員並不是去監督開會,或審查被推薦人的資料是否完整,這些都是台大校方幕僚單位該盡的責任。

姚立德說,遴選委員都是獨立行使遴選校長的選舉權,「否則,將來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中的教育部代表,還有誰敢參加?教育部豈非要聘請熟悉校長遴選細部作業的法學專家及行政法專家才可勝任?」

姚立德強調,他早在1月31日遴選會會議上表達清楚,認為遴選應考量各階段的完整與完備。

有台大遴委表示,遴選會是多數決,不管姚立德中間如何表態,本來就該尊重最後決定;且遴委會成員有保密的義務,更不能對外以個人身分發言,姚立德用教育部的管道傳所謂「個人聲明」給諸媒體,本身就是很不恰當的行為。

一位台大教授表示,昨晚看了教育部的決定之後,氣得徹夜無眠,「我長這麼大,沒碰過這麼不正當的事情!」現在只有兩條路,遴委會再去開會,但沒甚麼用,因為如果遴委會承認管中閔資格,教育部一樣會駁回。

另一個就是走司法路線,據了解台大內部正在研議3個管道:用遴委會為單位,法人資格還要確定;或是用學校為單位,但是代理校長可能要整合全校意見;第三就是管中閔個人提出,「他最有資格,因為他是當事人。」

(旺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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