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嚴管仍遭舉黃牌 漁民大表無奈

台灣爭取解除歐盟黃牌警告碰壁,漁民團體認為,台灣漁業管理在全球已經算相當嚴格,船位回報的國際標準是4小時1次,我們1小時就1次,黃牌無法解除,令人納悶,而且台灣遠洋漁船數量雖多,但多是家計型的小船,捕撈量遠低於國際企業的大船,不該因我方船數多,就拿最高標準來要求。

台灣鮪延繩釣協會秘書長何世杰表示,為了解除黃牌,我方一直努力改進,台灣的遠洋漁船每天都會用衛星回報漁獲捕撈量,很多國家多還是維持紙本方式,每半年甚至一年才繳交一次漁獲紀錄,另外在船位回報(VMS)部分,國際上規定4小時回報1次,台灣漁船已經做到1小時回報1次,我們的管理不是第一名,就是第二名,黃牌不取消已經很誇張了,假如還升級成紅牌,將顯得離譜。

何世杰指出,台灣遠洋漁船數量高達1200艘,排名全球前二,但台灣多是家計型的漁業,多達500艘是長度24公尺以下的小船,漁民僅是賺錢養家餬口而已,反觀歐盟等國經營的漁船,多是40公尺以上的大船,捕撈量是我方小船的10倍,全球的遠洋漁業捕撈量每年高達700公噸,台灣佔其中6%左右,歐盟僅以船隊數量多就宣稱我方是捕撈大國,各項管理要做到世界第一,難免會讓人感覺刁難。

何世杰表示,歐盟那一套是把工業型的管理套在台灣漁民身上,但他們忽略了,台灣多數作業漁船都是家計型的小船,當管理制度改變時,台灣漁民需要多一點時間適應,漁業署也該多給予教育輔導。

何世杰指出,罰款金額也是用工業型的標準來罰漁民,大公司可以承受的罰款,家計型的漁船不見得能支付,曾經有一名老船長因遲交卸魚預報2天,就被漁業署重罰100萬元,漁民出海一趟約2到3個月的時間,大約僅收入20萬元到30萬元而已,100萬元罰下去,家庭都不用生活了,漁民當然願意守法求取進步,但新的制度或是電子化操作,都應給漁民多一點時間適應。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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