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奶法官胡景彬收賄判16年定讞 發監執行

前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承審中港大飯店股權爭奪案時,透過3房黃月蟾向當事人收賄,最高法院日前駁回胡的上訴案,胡被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6年徒刑、併科罰金600萬元、褫奪公權8年定讞。台中地檢發出傳票通知到案執行,胡30日完成報到手續,由囚車發監服刑。

胡景彬有妻妾3人,曾因投資地下錢莊放高利貸及在酒店荒唐作樂,在1997年遭休職3年。他在2012年承審中港大飯店股權爭奪案民事訴訟,當事人一審敗訴,希望在二審能翻盤,找上胡景彬的三房黃月蟾牽線,胡景彬為當事人分析訴訟策略、開庭時偏袒,甚至施壓雙方和解,當事人先後致送高價琉璃及現金300萬元,特偵組蒐證掌握行賄的過程。

此外,胡錦彬被查獲4600多萬元不明財產,最高法院依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徒刑4年6月、併科罰金450萬元,褫奪公權4年定讞。胡景彬在2016年10月入獄,2018年1月間才假釋出獄。

而收賄案部分,最高法院日前駁回胡景彬的上訴案,胡景彬被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徒刑16年、併科罰金600萬元、褫奪公權8年定讞;黃月蟾被判刑12年、併科罰金400萬元定讞。台中地檢署上週發出傳票,胡及黃兩人30日報到,立即發監服刑。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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