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稱「做愛」就是抽脂減肥 女大生遭誆上床

苗栗縣47歲杜姓男子,在臉書認識輕度智能障礙的21歲科技大學女學生,獲知女大生自認太胖,竟騙她性交誑說是在幫她「抽脂」,還拍裸照,女大生未依要求每週「抽脂」一次,杜男威脅將裸照寄給她媽媽,說她在外援交,藉此涉再性侵2次。台中高分院依趁機性交等罪判處徒刑杜男徒刑9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杜男於104年3、4月間在臉書認識女大生,曾多次邀她外出吃飯,女大生罹患輕度智能障礙,語文表達及理解能力都較同齡者落後,且患有情感疾患,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心智缺陷的女大生,自認為太胖,肚子裡都是大便與毒素,並將此事告訴杜男,杜男說要幫她「抽脂」,於同年5月底晚間載女大生到他的租住處性侵,並拍裸照,並以每次新台幣1千元代價,邀約她每周性交「抽脂」1次。

因女大生未依要求每周「抽脂」一次,杜男竟傳送裸照給女大生,恫嚇要將裸照寄給她母親,並說她從事援交,女大生擔心被母親責罵,杜男逼迫她在同年6月間兩度在租屋處強制性交。事後,女大生不願再與杜男發生性交,杜男再度威脅要聯繫她母親,並追討款項,女大生才向學校輔導老師求援,揭露此事。

杜男坦承與女大生性交,但都是合意,他不知道女大生有身心障礙,並否認傳裸照威脅女大生,因本來約好每星期要做一次,結果女大生爽約,因為他很不高興才以LINE傳送裸照,並加上氣憤言詞。

一審認定杜男不知女大生輕度智能障礙,依強制性交罪輕判他徒刑4年6月。檢方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杜男以「抽脂」騙女大生性交,顯然得知她沒有辨識能力,加上,杜男坦承第一次性交時,有看到女大生吃精神藥物。台中高分院依乘機性交、加重強制性交等罪改判杜男9年6月徒刑。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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