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要求市售食醋新標示 添加不能稱為「釀造醋」

你吃的醋是什麼醋?為讓民眾更清楚自己吃的醋是如何製成,衛福部食藥署自今年7月起要求食用醋要做好標示管理,若以天然穀物、果實等發酵而成,應標示為「醋」或「釀造醋」;以釀造醋為原料,添加蘋果汁等製成,應標示為「調理醋」;以醋酸或冰醋酸稀釋液添加糖類、酸味劑等製成,則應標示為「合成醋」,未依規定或不實標示,最重可罰400萬元。

食藥署科長李婉媜表示,目前市售食用醋大致可分為釀造醋、調理醋及合成醋等3類,其中又以調理醋占55%最高,其次為釀造醋40%及合成醋5%。為透明消費資訊及強化包裝食用醋的標示管理,已於去年6月公告「包裝食用醋標示規定」,且自今年7月1日實施。

李婉媜指出,屆時調理食醋或合成食醋如未依規定標示「調理」、「合成」字樣,可處3萬~300萬元以下罰鍰;另合成食醋係以醋酸或冰醋酸的稀釋液為原料製成,若標示宣稱「釀造」字樣,涉標示不實,可處4萬~400萬罰鍰。

李婉媜表示,自7月1日後,各縣市衛生局即會分別進行相關稽查,但產品標示必須以製造日為主,亦即民眾會在架上看到7月1日之前製造的產品,尚不受新辦法規定,但如果是在7月1日之後製造的食醋,就要依辦法規定清楚標示。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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