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林姓男子到北屯區河北西街某泳池游泳將別人的鐵馬騎回家,警方獲報調閱監視器發現「白頭翁」的林男所為,林男事後將贓車騎回犯案現場運動,因特癥太明顯被泳池工作人員發現報案,警方前往逮捕時他辯稱只是代用歸還,不知道自己違法,警方訊後將林依依竊盜罪嫌送辦。
台中市警五分局文昌派出所當天接獲游泳池的林姓女泳客報案指稱,晨泳後發現停在店外價值6000元的腳踏車不翼而飛,警方訪查附近鄰近居民並調閱監視器畫面過濾,取得嫌犯影像,研判應是泳池客人並鎖定查緝。
警方立即鎖定在現場攔下63歲林姓男子,並在泳池旁停車場取回贓車,林男向警方辯稱,當天早上游泳完,因身體不舒服想返家吃藥,步出泳池時看見該自行車未上鎖,於是當場起貪念騎走,下午又騎贓車回到原泳池運動。
只是林男雖強辯是要騎回來歸還,但未向店家表明歸還之意,而是直接表示進入游泳,且員警已到現場才說明,顯係推諉卸責之詞,觀念偏差,辯稱不知已觸法網依規定函送偵辦。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