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太陽電鍋TR-1878獲節能標章 廣告不實遭罰

富邦媒體科技與浩軒於「momo購物」網站銷售「小太陽電鍋TR-1878」商品宣稱「榮獲節能標章」,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富邦遭罰10萬元罰鍰、浩軒5萬元罰鍰;此外,和冠資訊科技限制下游數位繪圖產品轉售價格,亦遭罰30萬元。

公平會表示,小太陽電鍋TR-1878節能標章認證自2014年10月16日至2016年10月15日止,已不具節能標章使用權,但業者仍持續以獲得節能標章認證來廣告宣稱,會引起消費者錯誤認知與決定,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此外,和冠公司為日本Wacom株式會社100%持股子公司,在我國境內銷售數位繪圖產品,和冠透過上奇科技及展碁國際將Wacom銷售給零售商再轉售給終端使用者,但卻在2013年1月及2016年8月間透過上奇要求特定零售商將Wacom產品下架、不得販售,並指示上奇暫停供應Wacom產品予該特定零售商,甚至介入網路零售價格。

公平會指出,《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事業不得限制其交易相對人,就供給之商品轉售與第三人或第三人再轉售時之價格」,和冠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1項對於限制轉售價格禁止規定,遭罰30萬元。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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