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管中閔需台大同意才可任獨董 否則有害公司治理

教育部卡管案爭議未解,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赴立法院備詢報告管中閔擔任台灣大哥大獨董與遴選過程的揭露問題。顧備詢時強調,管中閔就任獨董若沒有取得台大同意,就不應該就任、參與董事會決議,否則有害公司治理。顧表示,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需要台大同意、台哥大產學合作契約以及正式函文,管中閔才能擔任獨董。

教育部日前駁回台大校長管中閔的聘任案,指台大及當事人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但此舉備受爭議。

藍委曾銘宗質詢指出,管中閔於5月2日向校方申請兼任台哥大獨立董事,5月17日台大前校長楊泮池核准,6月14日台灣大哥大股東會改選董事,管中閔依《公司法》「當然就任」。

曾銘宗質疑,如果管中閔得等到台大10月2日正式函覆才能就任獨董,難道在這4個月的法定空窗期若公司發生重大掏空,獨董要不要負責?股東可以控告董事嗎?

顧立雄回應,除了《證交法》規定外,教育部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認為如果有相關規定,就應該履行,並強調「獨董當選後是不是要等校方核准,這是最大的爭議」。

顧立雄也說,如果管中閔沒取得台大正式同意,若去執行獨董職務,會造成董事會決議效力的問題。顧說,管中閔不應該去參與董事會決議,否則對董事會決議恐產生疑義,「這會有害公司治理」。

曾銘宗則批評,台大有多達140位教授是循此模式兼任獨董,如果按照顧立雄跟教育部的說法,以後上市櫃公司可能都找不到人當獨董。

顧立雄則說,他不會擔心上市櫃公司找不到獨董,但會請證交所釐清,上市櫃公司的獨董是否有類似狀況。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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