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市多停車場推人一把 122公斤壯漢賠200萬還遭判刑

一名身高178公分、體重約122公斤的吳姓「壯漢」,在好市多南崁店停車場推了167公分、體重約62公斤的林姓男子一把,造成林男頭部撞地,不但顱骨骨折、顱內出血,最後甚至喪失嗅覺。吳男雖辯稱是「自衛」,但高等法院法官認為,雙方體型差距很大,吳男顯然防衛過當,判處1年有期徒刑,並緩刑5年,還得賠償200萬元。

吳男與林男於2014年9月在桃園市蘆竹區的好市多南崁店停車場發生糾紛。據ETtoday報導,吳男坦承出手推了林男,但這是因為林男先攻擊他,他下意識用手往後一揮,哪知對方會倒地還撞倒頭。

當時也在場的吳男前妻則說,林男從副駕駛座拿出一根鋁棒,一邊揮舞一邊嗆聲,衝過來用鋁棒狂揍,「我只聽到『碰』的一聲,人就倒地了。」

高等法院法官認為,吳男與林男原本互不相識也沒有仇恨,確實難以認定他出手推倒對方主觀上有毀敗嗅覺的意思。不過雙方體型差距很大,要防止繼續挨打可以奪走鋁棒,吳男卻選擇推人,屬於防衛過當;考量到雙方事後同意以200萬元和解,改判處1年有期徒刑,並緩刑5年。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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