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地政官員跳樓亡 監委糾正新北市府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前副局長王聖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遭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搜索住家後,於住處跳樓身亡。監察委員高鳳仙、章仁香認為,王聖文是以死明志、畏罪自殺或有其他自殺原因?新北市政府及檢方等相關單位對於自殺案有無適當處理方式?均有深入了解必要。監察院今(3)日通過高鳳仙、章仁香提案糾正新北市政府。

監委指出,王聖文於100年間任職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主任時,曾受新北市地政士公會請託向地政局區段徵收科索取「臺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土地清冊,經新北市政府政風處登錄於廉政署「1-11職等機關廉政風險人員名冊」,但未簽報機關首長知悉,100年到102年考績均為甲等,且職務於100年及102年獲調升為該府地政局專門委員、主任秘書。

再者,王聖文自104年起任職地政局副局長時督辦的相關業務,也被列為106年度貪瀆不法目標案源,並依廉政署訂頒「廉政高風險人員查察行動方案」核列年度查察目標,但直至106年2月21日王聖文墜樓死亡時為止,新北市政府政風機構都未曾將相關案情簽報機關首長知悉,其104年到105年考績都列為甲等。政風機構這些行為除影響對其品格操守考核與用人考量外,更錯失適時端正其行為機會,新北市政府監督亦有不周,均有違失。

高鳳仙、章仁香也表示,為預防類似案件發生,新北市政府應協助所屬員工紓解壓力,遇有問題能勇於面對,並學習冷靜思考、理性處理。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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