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溫暖業違規達9成 藥品過期近5年

消保處去年針對12家三溫暖業者進行聯合查核,結果僅1家合格,不合格比率達9成,有業者藥品過期近5年、或是水質過髒等,總計共遭罰13.2萬元,目前仍有4家業者待改善。消保處提醒,消費者應選擇合法立案的三溫暖業者,避免影響權益。

消保處去年12月針對台北、桃園、高雄、台中4縣市,各挑選3家三溫暖業者,針對建築安全、消防、衛生、空氣品質和定型化契約等進行查核,結果發現高達11家業者販售的禮券不合規定,唯一1家合格的業者並未販售禮券。

其中違規最嚴重的是桃園市的大番三溫暖,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指出,該業者從建管、消防、衛生、到定型化契約等全數違規,最後因違反《建築法》遭罰6萬元,且該業者已於2011年歇業,並於2016年轉型為日租套房,不可再以三溫暖名義經營。

此外,高雄市漢來三溫暖也因違反《建築法》遭罰6萬元;桃園市帝濠三溫暖則因違反《消防法》遭罰1.2萬元,總計11家違規業者共開罰13.2萬元。消保處表示,經查核後,7家業者已全數改善完成,目前僅帝濠、大番、漢來待改善,台中市亞當三溫暖的露台排拆中。

王德明提醒,依據本次稽查,三溫暖業者違規比例相當高,民眾消費時應選擇合法立案的業者,注意相關逃生動線與環境衛生,禮券是否有履約保證等,以免損害自身權益。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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