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勞作金繳國民年金?矯正署:勞作金不夠繳

前槍擊要犯「惡龍」張錫銘,日前透過友人在臉書發表手寫信,希望矯正署能讓受刑人使用勞作金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讓受刑人也可以享有國民年金的保障與權益。法務部矯正署回應,目前全國受刑人每月的勞作金,平均僅約5、600元,不足繳納國民年金,建議可由家屬在外面代繳,或由矯正署協助由家屬寄給受刑人的保管金代繳。

矯正署副署長黃建裕表示,受刑人願意繳國民年金是具儲蓄觀念的好事,矯正署樂觀其成,但目前受刑人的勞作金,平均每人只有5、600元,並不夠繳納國民年金保險。

他表示,目前除了家屬在外面可以幫受刑人投保外,亦可以由家屬每月寄給受刑人的保管金中,拿出部分金錢投保,矯正署可協助辦理代繳。

他強調,受刑人的勞作金,若因不足以持續繳納年金而中斷保險,是蠻可惜的。各監所幫受刑人代管勞作金,是希望受刑人出獄後,有一點錢可以帶出去,不會一出監,馬上面對生活困境。

他說,如果勞作金到一定金額,受刑人一定刑期下,舉例說勞作金1萬元,受刑人尚有10個月刑期,平均每月1000元,足以按月繳納國民年金,也許是監獄行刑法未來修法方向。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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