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偷情狠甩正宮 弟助脫產雙雙被判刑

台中黃姓男子10年前外遇,想甩正宮迎娶小三,但他擔心財產被妻子分走,與弟弟合謀「假買賣、真脫產」,把土地過戶給弟弟,不料黃男提離婚訴訟遭駁回,黃妻發現黃姓兄弟檔脫產,怒告丈夫及小叔,兄弟2人各被判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確定。

黃姓兄弟檔20多年前,透過買賣、繼承,共同持有2塊建地,黃兄2008年與女子偷情被抓包,擔憂與妻離婚會被請求財產分配權,在2011年假借「買賣」名義,將價值300萬的2塊土地持份,過戶給弟弟,黃兄在同年8月提離婚訴訟。

但兄弟計畫沒有得逞,台中地院駁回黃兄離婚訴訟,黃妻也發現兄弟合謀脫產,憤而告發。台中地院審理時,兄弟檔辯稱,黃兄因投資失利,無力償還向弟弟借的金錢,遂將土地過戶給黃弟,但法官不採信2人說詞。

自由時報報導,全案上訴至台中高分院時,兄弟2人不改說詞,指出過戶至今已7年,黃兄仍未與妻子離婚,既然夫妻婚姻關係存續,黃妻不受損害,就不構成犯行。但高分院不採信買賣之說,認為凡有損害公眾或他人之虞,就會構成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因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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