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quille O’Neal – 大鲨鱼 “The Giant Shark”
Derives from the fact that the first sound in the Chinese word for “shark” (shayu) sounds like the first sound in “Shaquille.”
Toward the end of his career, he was frequently called “O’Fat” (奥胖) – a play on “O’Neal.”
— Nick Kapur (@nick_kapur) 2018年5月7日
NBA擁有大量華人球迷,就如美國球迷一般,他們也喜歡給球星取綽號,不過這些綽號傳回美國之後通常都變成索然無味的音譯。研究東亞文化的作家卡普爾(Nick Kapur)因此重新翻譯,讓美國球迷一窺華人球迷口中的NBA。
比如說公鹿隊「希臘怪物」阿提托康波(Giannis Antetokounmpo),他的中文綽號叫做「字母哥」,因為他的姓名太難拼了。
馬刺隊「妖刀」吉諾比利(Manu Ginobili)大概是最令他們眼睛一亮的綽號,翻成英文更是帥氣,比什麼「嘮嗑」(老柯諧音, Kobe Bryant的暱稱)的威風多了。
「閃電俠」韋德(Dwyane Wade)一到大陸也變成了諧音「典韋」,這是三國時代曹操陣營的頭號勇士,時人謂「帳下壯士有典君,提一雙戟八十斤。」
麥可喬丹(Michael Jordon)的「幫主」綽號,這位卡普爾也花了一點時間去找出處,原來是從武俠小說「丐幫幫主喬峰」(喬幫主)而得名。喬丹肯定想不到自己會從籃球皇帝變成丐幫幫主。
騎士隊「八賢王」崔斯坦湯普生(Tristan Thompson)就更費解,原來是消遣他8000萬美元的身價與他場均8分、8籃板的不相襯表現。這題非常難,卡普爾用「The King of Eights」(8之王)傳達了表面上的意思,排行老八與充滿諷刺意味的「賢」他就沒辦法了。
勇士隊「佛祖」克雷湯普生(Klay Thompson),雖然稱為佛祖,但原因其實只有他的髮型。而前馬刺「石佛」鄧肯(Tim Duncan)就是與他沉穩寡言的性格有關。
騎士隊「神經刀」JR史密斯(JR Smith),他的英文綽號是很帥的Swish(空心球),隊友都是這麼叫他的。中文的神經刀有點難翻,卡普爾「The Nerve Knife」(切神經的刀)應該是沒有抓到重點。
在美國綽號「教授」的安卓米勒(Andre Miller),到了東亞卻被稱為「莫文蔚」,因為他的長相好像有一點點像。
鵜鶘猛將考辛斯(DeMarcus Cousins)被戲稱為「表妹」,源自他的姓氏Cousins,誰叫你美國人堂表兄弟姊妹要用同一個字呢?
勇士隊「萌神」柯瑞(Stephen Curry)這個對美國人也是有點難,卡普爾使用「Sprout God」(萌芽之神)的翻譯稱不上高明,至少他有解釋這是與柯瑞的外型有關。
傳奇中鋒「俠客」歐尼爾(Shaquille O’Neal)「歐肥」(大陸人稱為奧肥)的英文譯名「O’Fat」可謂神來一筆,信、達、雅、發音四項兼具。
火箭隊「大鬍子」哈登(James Harden)被稱為「景德鎮之子」,因為他假摔(俗稱碰瓷)功力爐火純青,也就是捧著瓷器上街,故意給人撞了然後索賠,簡言之就是訛詐。而景德鎮是中國歷來最有名的陶瓷重鎮。
至於「天下第二人」皮朋(Scottie Pippen)可能不太開心,誰喜歡自己被叫做第二人呢?不過這還是比「惡漢」巴克利(Charles Barkley)的「飛豬」要好聽很多。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