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生共諜案 周泓旭刑期與押期屆滿獲釋 限制住居

政大畢業陸生周泓旭,被控來台吸收外交官員發展組織未遂案,高院維持一審判決將周男判刑1年2月,由於刑期與押期今(8日)天屆滿,高院提訊周男後當庭釋放,但仍對他限制住居、限制出海、出境並責付律師,每天下午5點前須到六張犁派出所報到。

周男被控在2014年於上海市參加兩岸交流活動,結識大陸地區黨務機構的李姓祕書後,隔年他陸續受李的餐敘招待,期間李多次表示可提供金錢報酬,由周利用在台求學及經商期間,物色、引介台灣政府人員及其他具社會影響力人士,以發展、建立組織。

周泓旭(摘自臉書)

去年案件爆發後,周男遭羈押至今,但由於高院維持台北地院刑度,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將他判刑1年2月,但他的羈押期在8日也剛好滿1年2月,雖然檢方已提上訴,但高院訊問後決定釋放周男,但對他祭出限制住居等處分。

至於檢方另指控周泓旭拉攏新黨成員王炳忠、侯漢廷等人,以資助方式,藉此發展組織部分,高院併案審理後認為屬於不同案,將此部分退回由台北地檢署另行處理。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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