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察院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的彈劾案,有些卡了好幾年沒有結果,外界誤解監察院彈劾後就不了了之,讓監察院「背黑鍋」。監察院秘書長傅孟融表示,監察院彈劾後移送公懲會的案件有25案還未結案,其中13案停止審理,將把相關資料上網公布,方便外界了解案件進度。
監察院今天上午舉行院會,有委員認為,有重大決議事項應該主動對外說明,因此應確立發言人制度,讓監察院對外溝通更順暢,因此未來監察院會更主動揭露資訊。傅孟融也說,對於外界關注的彈劾記名投票等案件,應該很快就會有決定,有結論就會對外報告。
對於彈劾案移送公懲會卻停止審理,監察院副秘書長許海泉說明指出,過去公懲法規定彈劾案行政責任如果以刑事責任論斷,可以等刑事審判確定後再審理,但2016年修正施行的新規定,只要經一審判決,即可恢復審議。但對於公懲法修正施行前的既有案件如何處理,公懲會一直沒有定論,並提出甲、乙、丙三種說法,甲說認為應即恢復審議,乙說認為舊案在公懲法修正通過前立案,仍可適用舊規定停止審議,丙說則認為公懲會可依個案認定,去年5月公懲會舉行法律座談會,決議採納丙說。
傅孟融表示,對於公懲會是否可不依公懲法新修正規定恢復審理,監委認為可以探討,因此明天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將討論相關問題,彙整監委意見給公懲會思考。
根據監察院統計,已經一審宣判,但公懲會至今仍未恢復審議的6案當中,最早在2009年監察院就已提案彈劾,其中較受外界矚目的案件包括前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及前總統府機要專員陳鎮慧等人所涉國務機要費案,以及前南投縣長李朝卿收受廠商回扣案等。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