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一名女大生A女與陳姓學長關係曖昧,前年10月某個滿月夜晚,2人在導師室聊天,越聊越「來勁」,進行親密接觸,A女脫到全身僅剩內褲,此時卻突然想到分手的前男友,拒絕與學長發生關係,陳男也選擇尊重學妹,沒想到事後遭指控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未遂罪。
A女與交往多年的男友分手後,一直暗戀她的陳姓學長展開積極追求,2人前年10月與其他同學在導師辦公室開會,會後A女與陳男共處一室,夜半無人時,開始打情罵俏,進而發展到互相愛撫,但A女心中無法忘懷前男友,想「暫緩」和學長關係,陳男也沒有進一步與學妹發生性行為。
豈料10個月後,陳男遭學妹指控違反意願,強行「壁咚」、將手伸進衣物內猥褻,A女表示,她逃脫後逃回宿舍痛哭,還因此吵醒室友。陳男喊冤,指出絕無做出違背學妹意願舉動。
《蘋果》報導,檢方傳喚A女室友作證,室友表示A女未曾跑到寢室痛哭,室友也詢問過A女,既然學長對她有過踰矩行為,為何還與學長往來?當時A女笑而不語,沒有正面回應。由於全案僅有女大生片面控訴,缺乏其他相關證據,台北地檢署對陳男予以不起訴處分。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