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林男78年前被派到大陸浙江日本海軍司令部,從此與台灣親人失去聯繫,林姓男子父親在桃園有一塊土地,林男兒子去年初來台,主張可繼承父親和祖父位在台灣的祖產,法院裁定不准。
林姓男子1940年被日軍派到浙江海軍司令部當翻譯,與妻兒長期居住在上海,和台灣親人失聯,被親人「宣告死亡」。53年前,林男因病過世,林子去年來台,主張父親屬於「自然死亡」,撤銷父親亡宣告,獲得勝訴。
據聯合報報導,另外林男父親在桃園有土地,林子認為可承接父親對祖父的繼承權,向法院聲請。法官調查,林父早在81年前過世,過世時孫子還沒出生,並非林家「家產繼承人」;另外林男民國64年往生,而《兩岸關係條例》在民國81年施行,林子若要繼承,最慢須84年向法院聲請,但林子106年才聲請,顯然超過期限,因此裁定林子對父親也無繼承權。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