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衛警檢舉廠商消化預算「效率不彰」 廠商緩起訴

財政部駐衛警每年都編列制服預算,但是制服並沒有破損,於是跟供應商厚綸實業的許姓負責人商議更換等值的運動服等商品核銷預算,台北地檢署偵查後,因許姓負責人坦承開具發票與實際內容不符,繳納公庫1萬元後,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給予緩起訴處分。

財政部駐衛警人數不足10,每年都編列制服預算,但是制服並不會每年破損,於是駐衛警向供應商厚綸實業商議,把採購制服的費用換成運動服、球鞋等商品,再由厚綸實業開具制服的發票,給財政部核銷制服預算,卻因更換商品的「效率不彰」,被駐衛警向財政部政風室提出檢舉。

檢方偵查時,許姓負責人坦承確有更換等值商品的行為,但是許姓負責人表示,每次都確實有換其他物品給駐衛警,只是並非發票品項的制服。檢方認為厚綸實業開具不實發票,但因許姓負責人認罪,犯後行為良好,於是以繳交公庫1萬元,處分緩起訴。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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