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金德批救國團不如改名為「盜國團」

宜蘭代理縣長陳金德8日以迅雷不及掩耳速度向救國團討回價值上億元的公有土地,遭救國團批評是「恣意妄為、違法亂紀」,除不排除提出民、刑事告訴討公道,也將到監察院陳情,調查縣府不法行為;陳金德10日以重砲回應說,如果救國團至今仍以「黨國一家」的心態看待財產及相關作為,他勸救國團不如改名為「盜國團」,是「以救國為名行盜國之實」。

陳金德10日再次回溯爭議過程,他指出,龍潭游泳池自始都是公有土地,原屬國防部總政戰部的救國團在1989年後變成社團法人,不再具有政府機關性質,宜蘭縣政府則在2004年縣府的一場會議中決定將這13筆公有土地所有權人變更登記為救國團,並囑託宜蘭地政事務所變更登記。

陳金德指出,如今發現當時縣府的決議錯誤,不能毫無理由將公有土地變更為私人土地,因為這如同是國庫通黨庫,縣府此次依照《土地法》、《土地登記規則》等相關規定撤銷變更登記,並在8日立即將13筆土地所有權人恢復為「宜蘭縣」,管理機關則是原先的「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但縣府會進一步在10日行文管理機關,將管理人變更「宜蘭縣立體育場」,縣府都是依法行事。

陳金德還說,他要奉勸救國團主任葛永光,法院有判決救國團過去是政府組織,如今相關機關正在調查並很有可能被認定是「政黨附隨組織」,葛永光批評縣府「非法、蠻橫、跋扈」非常不妥適,如果救國團今天仍然以黨國一家的心態來看待財產及作為,他勸救國團不如改名為「盜國團」,根本就是「以救國為名、行盜國之實」,葛永光是大錯特錯。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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