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經費待法制化 監察院促文化部檢討

監察委員包宗和、仉桂美今(10)日提出調查報告表示,我國公共電視相較其他國家公視經費,政府每年捐助新臺幣9億元,對公視來說杯水車薪,有限預算僅能維持正常運作,加上面臨各界捐款收入日益降低及製播成本不斷提高的窘境,已影響公視節目產製。

監委指出,公視除應積極開源、有效節省人事成本外,文化部也應擴大相關計畫補助,挹注公視更多業務經費,以增加營運動能,同時為有效解決公視經費短缺問題,文化部應積極將公視經費來源納入《公共電視法》修正重點,以求根本解決。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今通過包宗和、仉桂美提出的調查報告指出,公視設立的目的是為彌補商業電視不足,以多元設計維護國民表達自由及知的權利,提高文化及教育水準,促進民主社會發展,增進公共福祉。因此雖不宜仿效商業電視,以收視率或占有率為主要衡量指標,但公視是一個服務全民、追求公共價值、促進社會健全發展的公共媒體,為瞭解其公共價值達成情形,公視應加強以其他修正式收視率調查及其他滿意度調查評估其公共價值之展現及影響情形。

在新媒體時代下,電視整體開機率下滑,觀眾已逐漸轉移至新媒體平台收視,為評估觀眾利用新媒體平台觀看的收視效益,公視應積極研議建立有效評量新媒體數位收視調查,建立對收視人口更精確的評估機制,以評估節目影響力。

包宗和及仉桂美並強調,華視公共化問題久懸未決,其長期持續營運虧損,恐將造成公視財務惡化,文化部應儘速研議解決,並重新給予華視明確定位,進而維護消費者的收視品質及權益。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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