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評管中閔 徐國勇:有無違法非常清楚

教育部卡管風波爭議未解,但教育部稱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違法兼職獨董的說法,遭外界質疑過去早有「先上任再補公文」的慣例。對此,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指出,外界忽略2016年後,法律已修改一定要校方同意才能兼職,但管於去年8月就任台哥大薪酬會委員,台大直到10月才行文給台哥大,「這整個過程有沒有違法,顯然非常清楚」。

徐國勇今在行政院院會記者會被媒體詢問管中閔相關問題,他表示,有些說法是過去的教授、官員早在2014年前後,也是以「先就任才補公文」的方式任職企業獨董,但包含台大等校的規定,若教授、官員要就任薪酬委員會等委員職務,早於2016年就已修法,一定要先核准才能就任。

徐國勇說,2016年學校確實有裁量權,但後來修法規定後一定要書面核准同意後,才能合法就任,管中閔所填寫的兼職申請書,相關規定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白紙黑字印了書面同意後才能就任,強調外界「忽略法律更改的事實」。

徐國勇還說,管中閔在去年8月1日接受台灣大哥大出任薪酬委員會委員,並於當天向台大提出申請,8月2日就去開會決定了蔡明興等董事的薪水。

徐說,管於8月就任,但台大於9月29日才同意,並於10月2日才正式發公文到台哥大,「這整個過程有沒有違法,顯然非常清楚」。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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